
刘巧 2009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技术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686173586(微信同号) 座机:0755-27958201 传真:0769-8730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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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电磁波造成的危害日益加重。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各国对于电子产品的电磁波污染,有一个比较敏感的态度。也陆续完善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
关于
我先来说下FCC认证背景,为了改善电磁环境的污染,世界上愈来愈多的国家和地区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产品电磁骚扰进行管制,同时也对电子产品抗干扰能力提出了要求。
部分发达国家更是从贸易保护的角度,采取立法的方式对进入其市场的电子产品进行包括电磁兼容性要求在内的认证。
美国从8O年代就开始对电子产品产生的电磁骚扰进行管制。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销售之前要取得FCC的认证(FCC认证的主要目的)。
当然,这其实可能或多或少有贸易保护的成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在同时期的电子产品,在电磁波方面要比我们做的好。
我们需要学习美国,那看下我们的
中国
但
中国、欧盟、美国在认证中对信息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的要求有所差别。最起码的电子产品的数量上,功能上,我们是落后的。
我国与欧盟的标准都等同采用CISPR或IEC标准,因此有许多相似的地方。这是从整体的标准制度方面去比较的。
美国电磁扰标准自成体系,与我国与欧盟标准要求相蒡比较大。越是专业的人,这种感受会更加明显。毕竟这是由上面说到的标准制度的制定方针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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